在财务核算的过程中,对于周期较长的业务或者项目,需要在在业务执行到某个阶段时按照一定的财务核算规则对已经发生的成本、收入进行评估。按照新收入准则核算要求,收入确认规则为:“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的确认主要有两种方法:
即基于收入的POC结算,指根据一定产出指标来确定合同履约进度。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的方法,通常可采用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已达到的里程碑、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等产出指标确定履约进度。
目前产出法应用最为广泛是以已完成的里程碑作为节点向客户收取相应百分比的合同货款。按照当月开票金额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结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主营业务成本。
计算公式:合同履约进度=累计已确认主营业务收入/项目计划总收入
√
成本法:投入法是根据企业投入的料、工、费等实际成本来确定履约进度,以当月合同履约成本金额确认主营业务成本。对于部分项目(如部分EPC项目),由于合同中存在大量里程碑或由于产出法获取成本大等原因,产出法难以确定里程碑进度,因此更倾向于采用成本法进行计量。
合同履约进度=实际发生成本累计金额/项目预计总成本
当月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合同履约进度*项目预计总收入-累计已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以投入法为例,财务核算流程如下:
(一)成本发生与费用归集:
借:合同履约成本-XXXXXXX
合同厦约成本-XXXXX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发票收到时转入应交税费科目)
贷:应付账款等(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
(二)履约时点确认收入:
履约进度:实际发生成本/预计总成本
合同收入:预计总收入*履约进度
确认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结转
确认收入: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贷:主营业务收入
销售开票:
借:应收帐款_XXX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下面以工程项目为例,使用投入法进行收入的确认的完整流程: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工程合同。工程总造价800万元,预计总成本350万元,工程期为一年半,半年结算一次工程款。增值税税率为
9%,假定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时即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乙公司在实际支付工程价款的同时支付其对应的增值税款。
(1)第一次结算工程款,工程累计实际发生成本200万元,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200万元。乙公司与甲公司结算合同价款300万元,甲公司实际收到价款280
万元。
(2)第二次结算工程款时,工程累计实际发生成本 300
万元,年末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200万元。乙公司与甲公司结算合同价款200万元,甲公司实际收到价款160万元。
(3)完工结算时,工程累计实际发生成本510万元,乙公司与甲公司结算合同竣工价款300万元,并支付剩余工程款432元。
甲公司各期账务处理如下:
(1)一期:
发生成本时:(实际发生成本200万元)
借:合同履约成本 2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 200
确认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
贷:合同履约成本 200
履约进度=200/(200+200)=50%
合同收入=800×50%=400(万元)
此时结算合同价款300 万元,实际收到280万元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借:应收账款 327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7
借:银行存款 280
贷:应收账款 280
说明:对于甲公司来说,按照投入法确认履约进度=200/(200+200)=50%,认为己方已经完成了一半的工程量,因此按照总工程款800万元的50%确认收入。
本例中,双方最终同意结算款是300万元,这说明乙公司认为工程进度为300/800=37.5%。并且该工程完工进度得到了甲公司的认可。
由于一期工程结算款对最终工程款结算不会造成影响,所以进行结算时,甲记入到合同结算——收入结转(借方)中的金额是400万元,并同时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400万元,而记入到合同结算——价款结算(贷方)的金额300万为双方结算金额。此时,“合同结算”科目的余额为借方100
万元,表明甲公司已经履行但未结算的义务。
(2)二期结算的财务会计处理同上
此时履约进度=300/(300+200)=60%
当期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合同履约进度(60%)*项目预计总收入(800) - 一期累计已确认主营业务收入(400)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8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
(3)完工决算
发生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 21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 210
确认收入:
履约进度=100%
合同收入=800-480=320(万元)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3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2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10
贷:合同履约成本 210
借:应收账款 327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7
借:银行存款 432
贷:应收账款 432
说明:最后一年的收入计量,直接通过倒挤法进行计算,即总的合同收入-
已经确认的收入。项目完工结算后,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的借方余额和合同结算——价款结算的贷方余额都为800万元,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零。
作者:史诗怡
审核:戴 燕
编辑:王 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