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AP 部分清账产生新未清项的账龄问题
部分清账时,可以清楚的显示每次收/付款的记录,但不会更改原发票未清项,每一次收/付款都会产生一个新的未清项,且新未清项的“付款起算日期”(也即“净价到期日”)默认为收/付款凭证日期,如上图中所示,发票90001349分两次收款(未完),截至今天“拖欠”天数不一致。在I
DCNAR 中,这些未清项还可能显示在不同的时间段中,且有的时间段内可能还会以负数形式显示。这些都会给用户造成使用上的困惑。
经过查询资料发现,如果要解决账龄的问题,S AP
建议使用“剩余清账”,而不是“部分清账”,如果既要解决账龄问题,又非要用“部分清账”不可的话,那只有在收/付款时,手动更改基准日期,这个在No te
1829766 中有说明。下面演示如何手动更改基准日期,以收款F -28 为例:
1\. T-CODE:F-28 ,凭证90000928应收账款30576.64,此次收款1000. 00 ,如下图所示,相关数据输入好后,单击凭证
→ 模拟,注意:是选择模拟,而不是模拟总分类账
如下图所示,再次双击凭证行
修改“付款起算日期”为06/29/2022,“付款条款”为Z 006 ,如下图所示:
2 .T-CODE: F BL5N,
上述凭证保存后,查询未清项凭证行,如下图所示,此时新产生未清项的“净价到期日”、“拖欠”及“支付条款”都与原未清项相同
手动更改基准日期,操作上稍微有点繁琐,但至少能解决问题,后咨询做开发的朋友,说做增强可以解决这个手工操作的问题,但我不懂开发,没有验证哈!
以下是N ote 1829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