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希雅
工资所属期、工资发放期、税款所属期和税款申报期的区别是什么?
原创 张希雅 爱记不记的记忆碎片
一
问题
工资所属期、工资发放期、税款所属期和税款申报期的区别是什么?
二
答案
1 工资所属期
也可以称为劳动所属期,就是所发的工资对应的劳动的月份。
2 工资发放期
指工资 实际发放 的日期。对于上发薪的企业来说,工资发放期月份通常与工资所属期相同;对于下发薪的企业,工资发放期则为工资所属期的次月。例如,A公司10月份的工资,10月25日发放,则为上发薪,工资发放期为10.25;B公司10月份的工资,11月5日发放,则为下发薪,工资发放期为11.05。
3 税款所属期
通俗来说,个税税款所属期就是产生纳税义务的时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支付应税款项时预扣或者代扣税款,也就是说扣缴义务人 在支付工资的时候产生扣税义务 ,纳税人也是这个时候产生纳税义务。接着上例,A公司10月的工资是在10月份支付的,则10月份工资的税款所属期就是10月;B公司的10月份工资是在11月支付的,税款所属期则为11月。
4 税款申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该在 发放工资的次月15日内 办理扣缴或预扣缴申报,也就是说税款所属期下月的征期为该所属期税款对应的申报期,即“税款申报期=税款所属期+1”。按照上例,A公司在10月25日发放10月份工资并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后,应在11月15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B公司是在11月5日发放的10月份工资,则应在12月15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END作者|张希雅
审核|赵 静
编辑|王 锐